关于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黔程發餐饮店水面抽检不合格的风险控制和核查 处置情况报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7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黔程發餐饮店经营的水面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2024年6月27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结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认可检验报告结果,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复检。
二、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涉案批次的水面是当事人于2024年5月27日从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周记鲜面条(经营者:廖菊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491MABXWNMG)处购进,数量为10斤,购进价格3.5元/斤。至2024年6月27日收到检验报告时,涉案批次的水面已全部售罄。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开展调查,并提供了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等资质,记录了购进食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后,当事人认真排查分析原因,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并采取更换供货商等方式,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对于涉案水面的加工单位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周记鲜面条,我局已另案处理。
(二)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水面行为涉嫌违反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小餐饮食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依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本局决定不予立案。
黄果树旅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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