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
为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制止林业违法活动,维护林业行政管理秩序,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退耕还林条例》《风景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安顺市林业局委托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综合执法大队按下列要求行使林业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具体委托事项请下载附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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