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件办理
1、居民身份证办理。
办理流程:公民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单和两张近期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到派出所受理,填写《二代证申领、补换申请表》,核实申请表公民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办理。
办理时限:普通证件自办理15个工作日公民凭领证凭条到派出所领取。加快证件1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递方式寄到公民填写邮递地址。
收费标准:普通证件20元;加快证件35元(含邮递费15元)
2、临时身份证申领。
办理流程:公民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照相回执单到派出所受理,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核实相关身份信息。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到县(区)制证窗口领取,西秀区、开发区统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厅(市车管所二楼)领取。
收费标准:每证10元。
3、《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公民全户迁移的持《迁移证》落户后申请领取;《居民户口簿》丢失补领的持户主身份证、申办人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居民户口簿》损坏申请换领的持原损坏《居民户口簿》、申办人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新领《居民户口簿》免费,补领、换领每证6元。
4、居住证。
办理流程:外省、市人员暂住我市超过30日,可向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长期在本地居住证明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受理工作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发证工作7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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