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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7-05-12 09:57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安顺市龙宫永兴砂石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520400MA6DJP837K
法定代表人:胡启和        职务:企业法人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龙宫镇满嘎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及调查情况
     2017年2月13日,安顺市环境保护局联合黄果树环境保护分局对你公司建设的《安顺市龙宫永兴砂石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1、该项目于2016年9月30日开工建设,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年产量为10万方,主要生产砂石,设备正常运行;2、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已投资500万;3、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7年1月21日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现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4、现场未能提供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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