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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果树旅游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7:10:14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577945 信息分类: 征地拆迁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4-17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黄果树旅游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龙宫镇六合村、新田村,涉及部分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和征收人

(一)批准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黔府用地函〔2024〕29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4月2日

(四)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五)征 收 人:黄果树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黄果树旅游区龙宫镇六合村、新田村范围内。

(二)被征收土地地类和面积:涉及集体土地2.3690公顷,其中:农用地2.2860公顷(耕地2.1879公顷、其他农用地0.0981)、建设用地0.083公顷;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和面积以有资质单位测绘的丘块图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893号)及《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安顺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安府函〔2023〕19号)公布实施的龙宫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区域编号

区域

范围

区片价(元/亩)

征地类型

修正系数

补偿标准(元/亩)

分类

地类

520402002

龙宫镇


45220

农用地

耕地

1.0

45220

其他农用地

1.0

45220

其他用地

建设用地

1.0

45220

未利用地

0.48

21540

(二)青苗补偿。补偿标准为1320元/亩。

(三)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和社保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相关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龙宫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提出意见或未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龙宫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并按法定程序补偿征收。

自相关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林木、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安顺市国土资源局黄果树旅游区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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