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贷偿名单公示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2958857 | 信息分类: | 教育信息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9-16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安顺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贷偿名单公示 |
安顺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贷偿名单公示
根据《安顺市教育局 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顺市扶贫办〈关于印发安顺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贷款贷偿办法(暂行)〉的通知》(安市教通[2019]42号)精神,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安顺市市属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渡期2年内在我市极贫乡镇和深度贫困村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的,连续服务期满3年以上(含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
通过黄果树旅游区教育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资助办大力宣传,白水镇、黄果树镇科宣中心摸底排查,黄果树旅游区教育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资助办审核,我区盔林小学教师陈嫒嫒、把路小学教师杨正美符合安顺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贷偿条件,现将2人名单进行公示如下:
姓名:陈嫒嫒 工作单位:盔林小学 毕业学校:安顺学院
姓名:杨正美 工作单位:把路小学 毕业学校:安顺学院
黄果树旅游区教育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