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纪工委部门情况简介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8-176289 | 信息分类: | 机构设置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4-2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黄果树纪工委部门情况简介 |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市纪委和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政府、省监察厅、市政府、市监察局和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全区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颁发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工管委机关和两镇党的组织及工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两镇政府及其负责人和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6、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制定全区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7、调查研究管委会各部门、两镇政府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工委、管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到2018年4月28日,纪工委有行政编制数4人,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人员共计13人(含3名派驻纪检监察员),其中行政在职人员7人(含3名派驻纪检监察员),事业在职人员6人,临聘驾驶员1人。
纪工委办公室电话:3359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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