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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果树旅游区税务局职能职责简介

发布时间:2018-08-01 11:45:00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176283 信息分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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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黄果树旅游区税务局职能职责简介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黄果树旅游区税务局由原贵州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国家税务局、原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地方税务局按照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整合,于2018年7月20日合并,位于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徐霞客路中段,下设屯堡路办公区、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税源管理股、人事教育股、6各机关股室,一个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组),1个基层分局(第一税务分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实有正式干部职工47人,局党委班子组成为:

党委书记、局长:吴克

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全

党委委员、副局长:潘祖兴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陈锐

党委委员:杨洪民

二、职能职责简述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市局和工管委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局黄果树工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正在准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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