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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三大队关于对交通违法强制裁决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5:35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下列驾驶人因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已超过规定的处理期限。限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三大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依据相关规定直接作出强制裁决。

    公示期: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

    特此公告

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三大队强制措施统计表.xls


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三大队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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