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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果树旅游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6-06-30 16:26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自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集中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黄果树旅游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网络餐饮消费突出问题,紧盯重点、精准发力、从严查处,查办了一批违法典型案件,现向社会公布第二批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黄果树旅游区某火锅店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三防”设施不符合要求案

基本案情:近期,黄果树旅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某火锅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时,发现当事人对其经营的生猪肉现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报告;“三防”设施不完善,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查处法律依据及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进货溯源与经营场所三防设施,是餐饮行业保障食品安全不可缺失的关键屏障。本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警示各餐饮经营主体,规范留存供货商资质与产品票据,配齐用好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严把原料准入与场所卫生关口,全方位降低食材污染风险,夯实餐饮食品安全经营底线。

案例二黄果树旅游区某烤鱼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基本案情:近期,黄果树旅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辖区某烤鱼店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发现该店的1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已超过有效期,且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该名人员工作内容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查处法律依据及处罚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本案精准锁定外卖餐饮单位人员无证从业违法点,强化外卖餐饮单位人员准入管控,从源头降低食源性疾病传播风险,全力守护群众外卖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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