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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1-03-08 10:28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号)的总体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频事项,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认真对照省政府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梳理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和7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开展营商环境指标专项改革。着重突出按照“一网、一窗、一次办成”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深入推进数据共享与融合,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和降成本,让企业办事更高效便捷。

二是梳理公开惠企政策。主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主动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做到应享尽享。

三是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进行系统整合。根据我市实际,力争解决一批各单位业务处理系统相对独立的问题,实现各单位业务数据推送共享,为营商环境各项指标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再造服务审批流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是构建常态化服务市场主体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服务制度机制,切实做到“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维权渠道,确保企业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

(二)七项工作措施。为确保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和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具体举措落到实处,采取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开展专题培训、指标解剖、督促检查、政策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等七项工作措施,明确了时间、内容、方法及要求。

四、《实施方案》的特点

落实省政府文件要求,逐条对照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150条进行任务分工,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围绕营商环境19项指标,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等全过程,进一步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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