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有调整
根据《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59号)文件要求。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5元/人次(含检测试剂);同时增设混合检测项目,10人份样本混合检测最高收费标准为10元/人次(含检测试剂)。通知自2021年9月10日执行。具体如下:
镇宁自治县中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咨询电话:
0851—36227023(检验科)
18785340510(发热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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