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旅游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告知书
黄果树旅游区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告知书
一、参保资助政策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标准不低于770元/人,其中政府配套不低于520元,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25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额资助120元。
二、待遇保障政策
(一)门诊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普通群众同等待遇)
医疗机构 |
村卫生室 |
乡镇卫生院 |
一级医疗机构 |
二级医疗机构 |
日报销限额 |
40元 |
70元 |
70元 |
120元 |
报销比例 |
85% |
85% |
85% |
50% |
年度报销封顶线 |
400元 |
(二)住院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三重医疗综合保障)
1. 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只报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包含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产生的纳入医保诊疗项目和医保药品目录、耗材目录等政策范围内费用。其中,甲类药品100%报销,乙类药品90%报销。
2. 三重综合保障
医疗机构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保定点医院)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贵航集团三0二医院) |
到市外就医 | |
经转诊 |
未经转诊 | ||||
起付线 |
100 |
400 |
800 |
1000-2000 | |
报销比例 |
85% |
80% |
70% |
60-70% |
30% |
年度报销封顶线 |
25万 |
第一重:基本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普通群众同等待遇)
第二重: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倾斜)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2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报销总费用无封顶线。
第三重: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倾斜)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报销70%,年报销限额5万元。
三、医保服务政策
(一)市内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报
建档立卡贫困人在市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实行“一站式”结报,只需要支付个人自己需要承担的部分。
(二)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要到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域外定点医院住院,其医疗救助费用需要患者或家属到所辖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办理报销手续时,需持以下报销资料:银行存折(卡)、出院发票、费用清单、二级医疗机构以上的疾病证明书(限门诊慢性病患者)、出院小结,到所辖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一窗式”办理,费用“一站式”结算。
咨询电话:0851-33596109(黄果树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20--12:00 下午13: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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