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常见问题之——户口登记制度
第一章 户口登记制度
1.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享有的优惠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答: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业人口能骑上“双头马”。首先,全市继续保留完善中央、省对农民、农业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保障原农村居民享受的计划生育、扶贫、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其次,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将在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
2.户籍制度改革后,我市户口登记制度与原来的有何区别?
答:户改后,全市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户别”一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3.我市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答:2015年6月1日。
4.统一户口登记后,原来办理的户口簿是否需要换发?
答:2015年6月1日前办理的《居民户口簿》,是否换发根据居民的意愿办理。
5.统一户口登记后,公安机关是否还出具某户是农业还是非农业的相关证明?
答:从2015年6月1日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证明。
6.现在到很多部门办事都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而现在派出所已经不再出具《户籍证明》了,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法定证件,完全可以证明公民身份。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其法律效力,除集体户口簿及特殊情况外,各级公安机关原则上不出具《户籍证明》。
7.《安顺市人民政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不得为户口登记设置任何前置条件”指的是什么?
答:该前置条件指的是办理户口登记时,除公安机关规定的证明和其他材料,不得附加其他证明材料,如《计生诚信证明》、《准生证》、村(居)委会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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